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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24年MPAcc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 2024-04-04 点击: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金融学院2024年MPAcc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学科点点长、系主任、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2.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专家组;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做好面试小组的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二、复试分数要求

学院

联系电话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方式

专业

类型

预计调剂

录取人数

调剂系统

报名时间

调剂报名要求

金融学院

025-84395769

125300

会计

非全

专业

学位

66

4月8日

0点-16点

初试总分

21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A类国家线。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请按《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资格审核。面试前,金融学院将查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是否与本人相符,并对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请考生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成绩单、思政表(以上材料请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查验结束之后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交由学院留存不退还,以备复查。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线下面试

2.复试时间:4月9日

面试将于4月9日上午8点开始,面试地点是卫岗校区第三实验楼金融学院的1329、1318会议室,候考室是1306会议室(考生在候考室验证材料)。

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将于面试正式开始前在1306会议室现场公布。验证材料和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前要完成材料验证。

3.复试内容:外语交流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外语交流能力:根据面试小组要求回答,安排在综合能力面试环节进行。

(2)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根据考生所选择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请见2024年招生目录),采取抽取题库的方式进行面试。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如学习成绩、外语能力等)。

b)科研能力证明(如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

c)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d)考生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和理解。

e)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综合能力面试环节中进行。

4.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交流能力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为7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三项合计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复试总成绩合格线:120分,复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

四、录取工作

1.根据招生名额、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考生为定向在职考生,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学校不安排住宿。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信息公开

1.复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学院将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学院在确定本院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经审核和学院领导确认签名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其他

1.学院联系方式:025-84395769

2.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3.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202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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